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了解到,根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向社会公开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2020)》(以下简称《第三方评估报告》),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评估中,北京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各项评估内容全部达标的省(市)。近年来,北京市形成了以首善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北京模式”,在推进报告制度落实过程中,这一模式还将不断完善。
各项指标均达标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北京市实施“双报告”制度,推行“双评审”机制,构建“双调查”平台。“双报告”制度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和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报告。其中,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要从宏观视角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反映的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状况,报告最终向社会公开。
《第三方评估报告》对34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和49家较大市的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行了评估,内容包括报告发布方式与报告内容两个方面。其中,发布方式包括评估对象是否发布年度报告、发布时间、发布渠道、发布栏目、发布形式等;报告内容包括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上一年度披露地方立法立改废数据、矛盾纠纷化解、完善执法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28项核心指标。在这些指标评估中,省级政府中,北京市全部达标。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表示,这些指标依据的是评估法治建设领域的一套原则,有法律依据,有重点评价,客观评价,并且适度前瞻。“希望通过量化的方式来评估我们的法治是否有进步,客观地展示相关成效。希望报告不但要制作、要发布,还要让老百姓看得着。”
法治为改革护航
近年来,地方立法越来越注重回应现实需求,北京在这方面做了诸多探索。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拟安排54项立法项目,包括审议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接诉即办条例和住房租赁条例等25项法规。
“接诉即办今年要推进立法,不断地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迭代升级,这契合了‘十四五’时期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接诉即办、未诉先办都体现了新发展阶段,合法行政向良好行政转型的先进理念。”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曹鎏表示,强调改革和法治的两轮驱动是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特点之一,通过将改革的成果转化为立法,来进一步让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
除了接诉即办的立法工作正在展开,去年4月28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北京营商环境法治化推向了崭新的阶段,《条例》要求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回应了诸多现实需求。
“北京模式”待续
在曹鎏看来,北京要打造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已经形成了一套建设法治政府的“北京模式”。“如何以首善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直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话题,‘双报告’‘双评审’‘双调查’制度实际上就是对首善标准的践行。”她说。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北京在应急状态下的法治体系逐步健全,表现突出。2020年2月7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发布。北京市司法局新闻发言人、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郭卫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在第一时间出台四方责任的通知,出台相关规章、文件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支撑保障。
此外,曹鎏还注意到,在平安北京打造过程中,北京强化诉源治理,侧重在法治轨道上化解争议的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同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良性互动的格局正在逐步推进,如何进一步培育法治社会,厚植法治文化的土壤,真正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北京市也形成了很好的探索。
认真对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根据评估问题不断改进,无疑是“北京模式”持续完善的重要驱动力。据介绍,除了按照2019年中办、国办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和公开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北京市依法行政办还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根据第三方评审结果,北京市依法行政办形成问题及整改建议清单,向16个区政府和50个市级行政机关分别下发了《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相关情况的通报》,指出各单位在报告名称、对象、时间、公开、形式、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起草了报告指引、挑选优秀示范样本一并下发,推进报告制度落实。
北京市司法局表示,将以报告制度落实促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吕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