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管辖金融案件 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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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辖金融案件 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落地于西城区红莲南路。 王晨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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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据了解,新设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首批配备25名法官,且第一案已经成功受理。这也是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对完善金融审判体系,防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座“智慧法院”

  3月18日上午,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新设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首批配备25名法官,均为中共党员,平均年龄41.7岁。其中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北京商报记者在北京金融法院发现,院内处处体现着“智慧法院”的特色。如位于一层的大数据中心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部分金融机构实现初步数据对接。大屏上呈现着民商事案件案由分析、金融指数行情、保险业涉案情况等各类数据,为法官判案、调研提供参考指引。其中金融领域的“冒烟指数”监测系统已初步与审判系统实现对接共享。

  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方面,北京金融法院在立案大厅对专业性较强的新三板纠纷、证券期货、涉外案件设立了专门的立案窗口,当事人还可以在多台自助机上自助立案、查询文书。在多元解纷区内,分别设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站、银行业纠纷调解室、保险业纠纷调解室等。

  北京金融法院还设有全国首个5G法庭,主要用于线上庭审。5G法庭可充分发挥5G技术大带宽、高清晰、低延迟的特点,各项证据在电子屏上分门别类,条分缕析,在网速、清晰度、同步性上基本实现了和线下开庭相同的效果。

  北京金融法院是全国第二家专门金融法院。谈及建立背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超过150万亿元,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目前,在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达到832家,金融发展和创新引发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金融纠纷进入诉讼领域。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不断完善金融治理和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安凤德介绍,同时,北京金融法院还将提升我国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首案已受理

  具体来看,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如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等金融民商事纠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等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等。

  值得一提的是,据最高法《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金融法院还对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企业相关证券纠纷、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管辖。当事人对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告某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某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通过网上途径成功立案,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金融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可以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北京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同时,凡是通过网上方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后续审理执行过程中,都不需要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真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谈及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的意义,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分析认为,对于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或者对该领域的二审案件集中管辖,将有利于统一北京市内金融纠纷的裁判标准,提高效率和质量。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当下资本市场案件数量仍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且案件辐射面也日益扩大。从成立了两年多的上海金融法院运行情况便可一窥究竟。根据上海金融法院近日公布的2020年度典型案例,2020年全年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7230件,审结7235件,同比2019年分别上升4.97%和4.23%。案件类型主要为证券虚假陈述、金融借款、融资租赁。全年涉案标的总额1822.22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14.51%。

  且被执行财产多为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涉及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各类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标的额大,执行财产种类多、分布广、处置流程复杂,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

  相较上海,拥有“一行两会”以及众多监管机构的北京设立金融法院也可谓是顺应潮流。监管的意图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从而达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作用。王德怡进一步指出,这些年金融交易的种类不断翻新,交易规则不断变化和演进,该领域的相关纠纷确实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有专业的法院来处理。

  北京商报记者 王晨婷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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