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 北京东方信报广告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公章丢失,申明作废。)
本企业投资人 北京娱乐信报社 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 北京娱乐信报社 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附联系方式、电话) 6410 1993 李先生:1370105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