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对话30年后,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关系再迎升级。11月22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并主持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习近平指出,今天,我们正式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这是双方关系史上新的里程碑,将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繁荣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如今,中国和东盟已成为最成功、最具活力的地区合作样板。2020年,东盟首次超过欧盟,跃升为中国最大货物贸易伙伴。而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红利持续释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即将生效,双方未来发展还将有更多可能性。
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东盟在峰会上表示,愿同中方加快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进一步释放合作潜能,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加强人文交流。东盟国家愿同中方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多边贸易体制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携手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1991年7月19日-20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钱其琛应东盟部长常务委员会主席、马来西亚外长达图·阿卜杜拉·巴达维的邀请,出席了在吉隆坡举行的第二十四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并同东盟六国外长就本地区的形势、合作以及中国同东盟进一步发展友好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同东盟组织进行正式接触,标志着中国同东盟对话的开始。
2003年,中国最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其后,双方共建“一带一路”,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30年一路走来,最终成为全面战略伙伴。
“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意味着,中国与东盟的区域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合作领域也从经贸领域扩大到地区事务协调、抗击疫情、绿色转型与投融资、海洋科技创新、文化交流等领域。”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王梅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贸易额逆势增长
在中国人民大学货币所研究员陈佳看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潜力全面释放已是大势所趋,这也是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压舱石。
2020年,东盟超过欧盟,跃升为中国最大货物贸易伙伴,这是东盟继2019年超过美国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后实现的又一突破。中国则连续12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
30年来,双方贸易规模扩大了85倍。今年前10个月,我国与东盟贸易总值4.55万亿元,同比增长20.4%,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4.4%。
9月11日,我国首次发布中国-东盟贸易指数,指数显示,2020年中国-东盟贸易指数为241.09点,较2019年上涨19.64%,较2010年上涨141.09%,表明中国对东盟进出口贸易持续稳定增长。
结构均衡、亮点鲜明是双方贸易的主要特点。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对东盟出口增长率(6.7%)和自东盟进口增长率(6.6%)基本持平,而机电产品占双方贸易一半以上。特别是疫情刺激了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双方电子制造产业联系愈加紧密,集成电路等进出口规模不断攀升。
“东盟历史上就对贸易链头部的国家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这是基于东盟在来料加工、电子科技等领域积累多年的比较优势。如今,中国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应用、数据交易等领域展现的头部实力逐渐替代部分美欧日企业、重构部分亚太区的产业分工布局,从而推进双方贸易深入发展,实现双方贸易增长潜力,是水到渠成的事情。”陈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
双方贸易增长与供应链匹配息息相关,也离不开一系列自贸协定带来的制度红利,促进了双方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带动更多投资和贸易往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2年开始实施,2010年全面建成。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下,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富矿效应”日益凸显。双向贸易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至2018年的5878.7亿美元,增长逾10倍,双向投资增长近5倍。
为充分发挥这一“富矿效应”,自贸区《升级议定书》于2019年8月20日起全面生效。在货物贸易领域,双方优化了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中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等方面作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等8个方面约70个分部门向中国作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此外,双方还纳入了跨境电子商务合作等具有前瞻意义的议题。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本紧随而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11月22日的讲话中表示:“中方愿在未来三年再向东盟提供15亿美元发展援助,启动国际发展合作协议谈判。要全面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作用,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中国愿在未来五年力争从东盟进口1500亿美元农产品。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同东盟提出的印太展望开展合作。中方欢迎东盟国家参与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倡议开展数字治理对话,将向东盟提供1000项先进适用技术,未来五年支持300名东盟青年科学家来华交流。”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即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此多边协定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将得到进一步深化。叠加自贸区升级红利释放,双方贸易发展“未来可期”。
对于下一步贸易合作的发展方向,王梅婷认为,双方尤其将拓展数字贸易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增加进口东盟优质产品。加强低碳转型合作的层次加深,提出了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分享、加强绿色投融资合作等合作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同东盟各成员国之间贸易发展并不均衡。在东盟十国中,柬埔寨、老挝、缅甸等东盟欠发达国家与中国贸易量仍偏小,未来有较大优化空间。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