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影响支付行业的重要新规于5月15日正式施行。该新规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规定》),其对公安机关管辖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修改调整,并有多条规定涉及支付业务、POS机套现、信用卡等。
锁定百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定》对伪造信用卡、恶意透支、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以及POS机套现等多项违法违规情形进行了详细列明。
例如妨害信用卡管理情形包括: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
信用卡诈骗活动则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也对POS机套现行为做出了具体情形披露,即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属于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应予立案追诉。
除了信用卡管理和POS机套现问题外,《规定》还列明了多项非法业务情形。其中包括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例如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也将被立案追诉。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为规范信用卡、收单等业务管理,打击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断黑灰产业资金链,多方监管近年来重拳出击。对于此次《规定》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指出,主要是为适应新时期打击经济犯罪案件工作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这实际上是对2010年发布的同名法令的更新,对比下更加与时俱进,符合最近十年行业发展的变化预期。对于支付行业来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界定标准,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的额度等条款都进行了相应调整。”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道。
事实上,此次《规定》修订对支付行业也意义重大。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修订后的《规定》在具体的金额及相应的量刑标准方面与时俱进,为后续支付行业存在的涉刑案件的判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参照依据。
违规不断
尽管监管多方禁令,但不可忽视的是,仍有违规者逆行。
就在近几日,多位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此前频繁接到一些支付公司代理商POS机推销人员的电话,对方主要以办理信用卡为由推销POS机,虽宣称免费办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绑定银行卡后,却预先扣除了数百元押金费用,事后也未退还。
为了求证消费者所述,北京商报记者对多家支付公司POS机展业情况进行了亲测调查,发现市场乱象丛生。
例如在推销环节,北京商报记者近日就收到一家支付公司的POS机推销邮件,称记者账户2022年消费还款记录超出标准,平台自动寄派1件收款礼POS机,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邮件特意标注“仅限信用卡用户领取”。
在办理过程中,北京商报记者以办理POS机套现为由,成功联系上了多家支付公司代理商。其中,记者在注册过程中发现,办理POS机,虽然有的公司明面标注需实名认证、填写店铺资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使填写虚构的商户资料,同样也可通过,审核环节可谓形同虚设;更有支付公司旗下代理商,为了推销POS机,甚至不需要对商户进行审核,也不需要签署合同和营业执照等资料,当记者问及通过POS机套现是否涉及违法行为时,对方甚至称这一切都是合规业务。
而在办理POS机后,还有代理商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一系列为了躲避资金监测的“养卡小技巧”,其中包括“每次刷卡不能超过总额度的30%,不能老是刷整数,刷卡尾号不能老是0、6、8、9”“每次刷卡间隔4小时以上”等。
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市场乱象不止,甚至还有网销POS机,例如通过社交媒体软件以及视频平台等媒介进行宣传的行为依旧存在,以及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商户的管理依然存在疏漏,致使POS机套现等行为有机可乘。
“确实还有不少机构线下服务上为了销售POS机,打着支持套现的旗号来宣传营销。”王蓬博同样指出,从支付行业来看,这些问题屡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获取更多利润。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点又在持续摊薄,所以就会出现很多在政策之外的违规经营。
亟需多方联动
实际上,近年来不断发生的跨境赌博、套现、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很多也都与POS机业务的不规范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但值得一提的是,针对POS机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一直在加码打击。
5月13日,就有媒体报道称,一起号称西南地区最大的跨境涉赌POS机非法经营案已于近期落下帷幕,其中3人已获刑,最高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了解,有犯罪分子在了解到POS机可在境外使用的方法后,根据他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安排员工用PS伪造商户营业执照,并向支付公司以商户名义注册申领POS机。申领到POS机后,再进行安装相关相应程序并进行检测(主要是规避真正的定位信息),后将这些机器寄出,用于在澳门非法买卖外汇,为赌客等提供套现服务。
针对后续POS机套现等乱象治理,王蓬博认为,首先,监管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相应问题,比如最近出台的《支付受理终端管理条例》等,都有利于从根源上治理此类问题。另外,支付机构应该和银行形成联动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比如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条件和额度,强化商户违约责任等;此外就是强化代理商管理。
北京商报记者 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