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食品级? 儿童化妆品有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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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22年07月08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原料=食品级? 儿童化妆品有误导

 

  7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暑期消费指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指示中明确指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北京商报记者搜索发现,在淘宝等电商平台,存在多款儿童化妆品在宣传中使用“食用”“舔”“可入口”等词汇。业内人士表示,品牌采用擦边球的做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产品的购买力、吸引力。不过随着监管层面的力度不断趋严,儿童化妆品行业将逐渐走向更为良性的发展。

  “食品级”化妆品不存在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暑期消费提示,近期,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事实上,关于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的说法并不是首次被提出。早在2021年10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名为《“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的科普文章,强调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也明确提出,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虽然监管层面三令五申,但依然有踩着红线“赚钱”的企业。北京商报记者搜索发现,电商平台仍有不少儿童化妆品以“纯植物”“纯天然”为卖点标榜“可食用”。在戴可思天猫旗舰店内,其儿童唇膏介绍详情页上直接宣称产品含有“五大植萃果油”“不怕宝宝舔”,产品下方的介绍词条中提到“食用”。莱索兔天猫旗舰店内,在售儿童化妆品套装的介绍中直接标明其儿童植萃口红含“食用级色粉”“安心可入口”。童博士母婴店铺内在售的一款植物主义口红,在产品介绍中使用“食用”“安全可舔”等词汇。Green life品牌店铺在售的一款口红产品,在介绍词条中标注了“食用级”“安全无毒”等词汇。

  对于是化妆品却宣称可食用的原因,一家销售宣称“宝宝可食用”口红的商家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之所以标注上述字眼是因为产品为植萃成分安全无毒。另一位商家则表示“可食用”儿童口红是指“吃饭喝水的时候不用擦”。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就使用相关违禁词汇进行宣传的情况对戴可思、莱索兔等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深圳市思其晟公司CEO伍岱麒表示,通常而言,品牌是采用了擦边球的做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产品的购买力、吸引力。往往是产品中含有一些“食品级”原料,会采用突出标注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但如果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相关词汇,而品牌方却使用禁用词汇进行宣传,便是违规行为。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面上化妆品为在一定时间内(即保质期内)保持性状稳定、不腐败、不变质,或多或少会添加乳化剂、增稠剂、防腐剂等化学添加剂。

  可能还是“玩具”

  “可食用”的儿童化妆品不仅不能食用,或许还不是化妆品。北京商报记者线下走访发现,一些宣称或看似是儿童彩妆的产品,实际却是按玩具标准生产的。

  北京商报记者在北京悠唐购物中心走访时发现一款摆放在面膜、卸妆水、指甲油等化妆品旁边的“欧拉儿童玩具指甲贴”。该店店员介绍称也属于化妆品。但记者在产品包装盒中看到,产品执行标准为GB6675.1-2014、GB6675.2-2014、GB6675.3-2014和GB6675.4-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显示,上述4项标准均属于玩具安全类目,并不涉及化妆品。

  此外,产品包装盒显示“欧拉儿童玩具指甲贴”的制造商为浙江风尚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化妆品监管App(国家药监局官方渠道)发现,上述公司备案的62条化妆品中并无上述产品,且搜索“欧拉儿童玩具指甲贴”也无相关化妆品备案。

  线下玩具店内,也有“儿童彩妆类”产品。在北京长楹天街的玩具反斗城中,北京商报记者看到有多款儿童彩妆礼盒,其中一款名为“魔法化妆盒”的产品,涵盖指甲油等美妆类产品。如果细看,商品只是形似化妆品,产品包装显示执行标准为玩具类目,显著位置标注了“本产品是颜料,不是化妆品,请勿涂于身体部位”。

  淘宝中,一款在售的儿童化妆品套装,涵盖口红、指甲油等,产品信息显示执行标准属于玩具安全类目。产品的评价中,有消费者直接表示,“我家妹妹涂脸上了,眼睛发炎了”。

  中消协也指出,当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等产品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彩妆玩具”,只按照玩具的生产标准和质检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并未依法在药监部门完成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

  监管日趋严格

  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儿童彩妆类消费同比增长了300%,儿童护肤类消费同比年增长了250%,“85后”“90后”父母已成为儿童化妆品市场的主力军。

  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暴露出诸多问题,除了“食品级”等相关词汇乱用外,儿童化妆品市场还存在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生产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售卖的“彩妆玩具”易被当成儿童化妆品等乱象。

  基于此,国家层面对于儿童化妆品行业的监管也日渐严格。

  2022年1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出台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儿童化妆品定义、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等。同时,也覆盖注册备案管理、标签标识、安全评估、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等全链条监管要求,指导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推出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标志。

  此外,国家药监局也相继发布了“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正确认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等科普文件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的发展。

  快消行业新零售专家鲍跃忠表示,儿童化妆品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领域,逐渐严格的监管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别是保护儿童的安全消费。“对于儿童类化妆品的严格限制及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能促进行业的加速洗牌。尤其对于一些不能保证产品品质的中小儿童化妆品企业而言,更应该严格控制其对儿童化妆品领域的介入,这样才能对行业的安全发展、良性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 张君花 王晓 蔺雨葳 实习记者 乔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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