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顶层制度设计走向明朗化
“去”“留”之间 小贷市场的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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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顶层制度设计走向明朗化

 

  全面关注的数字人民币话题再迎监管最新发言。7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言,介绍了数字人民币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他首先澄清,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市场相关讨论也比较多,有人担心数字人民币不能买黄金买外汇,也有人担心数字人民币侵犯用户隐私,但这些其实都是误解。

  穆长春强调,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将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外,可控并不意味着控制和支配,而是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在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不会因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

  穆长春透露,下一步将加强立法,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建立信息隔离机制和处罚机制,另外还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澄清误解

  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市场相关讨论比较多,但其中也有些误解。

  例如,有人提到,数字人民币不能买黄金买外汇。对此,穆长春7月24日表示,这个说法并不正确。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实物人民币1:1兑换,也就是说,纸钞和硬币能买的东西,数字人民币都能买。纸钞和硬币能买黄金和兑换外汇,数字人民币同样也可以。

  另外,还有人说,数字人民币侵犯用户隐私,用上了数字人民币,每个人都是一只装了GPS的小蚂蚁,你去过哪里、住了什么酒店、跟谁在一起、点了什么菜、花了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对此不实说法,穆长春则强调,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M0(流通中的现金)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可控匿名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对个人隐私保护日益重视。当前,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电子支付虽然比传统现金支付更便利,但是仍然有消费者选择现金交易,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现金交易具备匿名性,对消费者的隐私形成天然保护。

  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也就是说数字形态的现金,设计理应满足个人匿名交易的合理需求,保护消费者隐私:一是应符合日常小额现金支付的习惯,确保相关支付交易的保密性。二是应明确匿名对象,确保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时,其个人信息不被商户和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三是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确保运营机构收集的客户基本信息、产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信息不会被泄露。

  他强调了数字人民币的“双层运营”体系,将有利于保障非经依法授权不得查询、使用个人信息。

  何为“双层运营”体系?就是人民银行把数字人民币兑换给运营机构,由运营机构向公众提供兑换流通服务。其中,运营机构收集服务与运营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为满足跨机构交易和对账等需要,仅处理经过互联互通平台转接的跨机构交易信息。同时,匿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用匿名化的技术处理,所有钱包之间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对交易对手和其他商业机构匿名。

  “对于公众正常的交易和消费,上述主体均无法获取完整的交易信息和消费行为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穆长春强调,只有当触发涉嫌非法可疑交易等情况时,有关权力机关才可以依法向运营机构查询、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同时,严格将知悉和使用范围控制在法律法规授权内,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此类细节大部分为数研所首次明确,有利于在现有制度下实现可控匿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也为数字人民币更大范围的普及和高频应用扫清障碍。

  “总之,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穆长春进一步强调,在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不会因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同时,可控并不意味着控制和支配,而是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将为公众提供体验更好、更加安全的支付服务起到积极作用。

  下一步计划

  对于数字人民币下一步计划,穆长春也透露了多个方向。

  他提到,数字人民币下一步将加强立法,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要求的有效落实,将建立信息隔离机制,明确运营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运营业务的独立性,并通过设立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隔离机制和使用限制,规范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使用。

  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需要建立健全客户信息保护内控制度和客户信息保护监测工作机制,只有在可能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违法犯罪交易时,才能申请获取相关客户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及监测,以履行“三反”义务。

  同时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只有法律授权的有权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才能够查询、冻结、扣划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否则运营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相应的处罚机制也必不可少。穆长春提到,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规处理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运营机构采取处罚措施,强化监管。

  此外还将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结合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相关原则和数字人民币的特点,研究并适时出台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规定。

  “为了保障实现可控匿名下的流通便利,数字人民币确实还需要从顶层制度和立法层面进行一系列安排。预计接下来会有多项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条例和法规颁布。”王蓬博评价道。

  另外,穆长春提到,下一步还将强化科技应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数字人民币监管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北京商报记者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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