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人员具备的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二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三是忠诚可靠,责任心和事业心强;四是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五是具有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六是无其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利益的倾向。
2.不得任命为涉密人员的条件:一是有犯罪记录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有吸毒、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四是曾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五是配偶为境外人员的。
3.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个学时),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4.涉密人员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教育再离岗。确保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每个环节都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岗前教育培训、在岗教育培训考核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涉密人员个人档案。
5.机关、单位应当建立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档案,及时掌握涉密人员岗位变动、类别调整的具体情况,实现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