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工商分局表示,据一位消费者反映,其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结果却因错开发票导致工商部门无法受理消费投诉。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经营者之间的购销行为,不属于《消法》的保护范围,请消费者购物开发票时,要认真填写发票抬头。
据工商方面介绍,消费者张小姐在上月购买了一台空调,用了一个月遥控器出现了质量问题。虽然该商品还在保修期内,但电器商行的负责人却告知张小姐保修一年指的是空调主机,不包括遥控器。所以张小姐决定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但当张小姐拿出购物发票给工商相关人员查看时,却因发票写错被告知投诉不能受理。
工商部门表示,由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大多数都能够做到在购买大件商品时索要发票,这样就为一旦出现的消费纠纷保留了重要证据。但大多数消费者还并不重视发票内容的填写,导致了很多消费纠纷最终不能得到解决。
一些商家也在开发票时故意不写清楚内容,逃避自身责任。工商部门提醒,开具发票时应当注意发票的时间、抬头、商品型号、保修、赠品、增值服务等信息是否正确。商报记者 姜子谦 通讯员 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