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拟规定幼儿园规模不超3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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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拟规定幼儿园规模不超360人

 

  3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意见稿对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并在4月23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中明确了班级规模要求,幼儿园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但不得设置学前班。

  对比发现,此次修订稿还新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章节,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幼儿园的装修装饰材料、玩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幼儿园配备或者租赁的校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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