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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将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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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将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于新怡)12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将组织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探索建立DRGs付费体系。

  据了解,DRGs是一种病人分类的方案,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个诊断相关组,医保所支付给医院的费用随即确定,再依据个人的报销比例,病患个人支付的费用也即可确定。也就是说,DRGs是将疾病的各项花费打包,医保对此打包病种进行固定额度的支付,以此来实现医保控费。

  医药专家赵衡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的收费流程是医保中心根据患者在医院产生的收费项目给出个人自付部分,但这样可能会导致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服务。而采用DRGs后,“举个例子,患者得了阑尾炎,在不同医院的治疗费用是不同的,有2万的,有1万5的,有1万的,实施DRGs后,医保价格全部统一,假如最后统一成一万5的话,就有医院亏损或者盈余。如果费用有盈余,就纳入医院收入,如果费用超标,则由医院补齐,与患者没有关系。”赵衡分析道。这样一来,便迫使医院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耗材支出,缩短住院天数等。此外,DRGs还有利于医院由较为粗放的管理模式转为精细化管理。

  目前,DRGs在多地已有试点。北京则是我国第一个成功开发并系统应用DRGs的地区,2011年,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等医院便进行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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