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佩雯)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文件要求,6月21日上午,开发区环保局召开2019年度开发区汽车制造业、电池制造业、热力生产和供应通用工序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部署培训会。对开发区2019年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
排污许可证是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必然选择,是环保管理由粗放转向精细化,由“保姆式”转向法治化的结果,是环境管理部门对排污单位实施统一监管的执法依据,同时也是彻底落实排污者责任的重要措施。必须落实好执行好排污许可制。
培训会通报部署了2019年度开发区排污许可申发工作内容,对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解读。会议指出,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要求及目前发布的行业规范,开发区要求8月底前,完成汽车制造、电池工业、热力生产和供应通用工序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确保所有排污单位纳入环境管理范围。从2019年9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环境管理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开发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单位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申报过程中,各单位要明晰各项流程和内容,有任何疑问及时提出,加强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