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信保新规正式下发弥补了此前的“漏洞”后,融资性信保业务将迎来配套细则。7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正酝酿该业务保前保后操作指引,即《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保前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保后指引》),不仅强调了保险机构应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进行保障,不得捆绑搭售,还拟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逾期催收和追偿制度。
搭售行为将成过去
贷款买车被要求买指定保险或无缘无故“被保险”的行为一直备受诟病,而上述捆绑或搭售行为将在融资性信保业务开展中成为过去。《保前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确保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融资过程中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不得采取默认勾选、代消费者投保等方式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险公司在销售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时,不得违背投保人的意愿捆绑、搭售其他保险产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捆绑销售融资性保证保险违背了投保人的意愿,不符合商业保险的最基本原则。很多保险公司由于市场竞争压力明知道此类业务风险较大仍要去做,是出于其背后规模导向的发展理念。
“保险公司大都未明确告知投保责任事项,从而造成声誉风险和投诉举报风险。”某财险公司信保业务负责人解释道,信保业务可以帮助险企“冲保费、扩规模”,而部分险企为了短时间内增量,在准入关口把关不严,导致业务质量陷入兑付风波。
“红橙黄”三级预警
除了在保前全流程“设卡”,拟规范营销获客、核保管理、承保管理等业务操作行为外,银保监会在保后也不含糊,拟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监控体系,包括个体风险监控、业务整体质量监控、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置等关键环节。
其中,《保后指引》提出,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要素特征,明确设定存量客户的分类风险管理标准和阈值设定标准,按照客群资质、渠道、账龄等分别进行风险预警。并依程度由重至轻,以红色、橙色、黄色等指示色进行标示,如红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恶劣、预计损失严重或对保后资金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橙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范围较大、预计出现损失或直接威胁保后资金安全;黄色预警信号通常指影响程度一般,可能会威胁保后资金安全。
红色预警信号出现时,保险公司应暂停新增授信,并采取主动措施促使存量业务提前出清,对展业政策进行检视和调整,并明确报告机制和相应措施;对于橙色风险信号,应降低授信额度,逐步压缩存量业务,并随时关注业务质量改善情况,限期内风险状况无改善,应持续调减授信额度;对于黄色信号,实施维持性政策,密切关注业务质量,防范风险恶化。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虽然信用风险处于暴露期,但从长期看,信保业务仍是保险业可以期待的增长领域。信用风险是承保业务要关注的基本风险之一。监管部门对信保业务不仅接连进行风险提示和限制过度的风险积累,还对险企进行细致的技术传导,以期实现既发挥出保险业为生产、经营和消费的主体增信功能,又避免过度和不合理的风险承担。
催收“九禁止”
若履约义务人(信用保险的信用风险主体、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发生违约,则保险公司将进入保后催收流程。对此,《保后指引》亦作出了一定的规范。根据《保后指引》,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催收、委外催收等方式对客户进行还款提醒及逾期催收,且可将非现场催收和现场催收相结合。
在催收工作中,保险公司须以依法合规为前提。对此,《保后指引》对9种行为提出禁令,包括:通过暴力、胁迫、恐吓等方式催收;对履约义务人/担保人进行言语攻击;虚报减免金额或承诺明知不可能操作的事项来诱导履约义务人/担保人缴款;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催收;在催收过程中收取现金及财物;逾期催收的款项进入个人账户;未经履约义务人/担保人许可,公开其个人信息;非法侵入、搜查履约义务人/担保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等。
对于追偿中的委外机构,《保后指引》亦提出一定的门槛,包括拥有合法资质、拥有一定规模的电话还款提醒团队、成立两周年以上并具有一年以上银行信贷产品逾期还款提醒经验。而有犯罪记录的、被政府单位列为黑名单的公司则不予准入。
“年初至今,由于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很多企业面临比较大的现金流断裂缺口,信用风险大大高出以往,上半年整个行业信用保险的赔付率上升也很快。在此背景之下,为了让保险公司更审慎地经营业务、更关注风险,监管机构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指引。” 对融资性信保方面监管政策的不断收紧,朱俊生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实习生 周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