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负责任的消费金融
持牌金融机构要守住合规底线
金融机构规范展业和业务发展要实现平衡
发展消费金融不是鼓励过度借贷
数据安全、合作商管理是消费者保护新挑战
加快制定金融消费保护法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11月29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数据安全、合作商管理是消费者保护新挑战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曾刚
 

  会上,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主持发言时,也阐释了“负责任的消费金融”研究框架与发展趋势。

  曾刚表示,“负责任的消费金融”是在当前负责任金融研究框架基础之上,在消费金融领域做出的探索。消费金融规范核心围绕消费者保护逻辑展开,其中“保护”要与消费金融业务特点高度相关。

  在曾刚看来,中国消费金融业务数字化程度及生态体系比较复杂,除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外,还有大量场景、技术等多样服务生态存在。这意味着消费者保护问题更加复杂,不是单纯金融机构自身行为定价问题,还包括合作方管理、合作方交流过程当中的数据安全性等问题。

  曾刚指出,在研究框架下,“负责任的消费金融”要关注的主要维度包括过度负债、资金违规使用、结构失衡、数据隐私和合作方管理情况下的消保问题。

  数字风险管理方面,曾刚提出,未来一段时间要整治金融机构“天天没事打电话搞营销”的情况。合作商管理方面,尤其是与助贷机构的合作过程中,需讨论是否需要建立一整套相关体制机制,如监管评价或是外部评级来评定合作商管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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